离并返并,最新最全防疫出行政策汇总!卫健委公告全省各市县赋码申诉电话!
最新最全离并、返并防疫出行政策
省内地市返回太原
对省内涉疫县(市、区)(有1例及以上本土病例报告)旅居史人员,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于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省内无疫情地区人员需加强个人防护,自由有序流动,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省外返回太原
所有省外返(抵)并人员,凡持外省健康码的须登录支付宝转码为山西健康码;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落点处要立即采样,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14天内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区(直辖市所在街道)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和7天内有上海、吉林及其他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重点地区名单,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会商通报情况动态调整)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全部赋“红码”管理,落实点对点接返,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2、3、5、7、10、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7天内有除上述外其他省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全部赋“黄码”管理,落实点对点接返,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2、3、5、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太原去往省内其他地市
晋城
1、对省内涉疫地市(有1例及以上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市)旅居史人员,确需入晋返晋的,赋黄码,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社区,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于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隔离场所要做到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加强通风,安装门磁系统。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2、对省内非涉疫地市入晋返晋人员,确需入晋返晋的,赋黄码,本地有固定住所的人员,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社区,纳入社区管理,严格落实“五包一”责任制,实施“3+3”居家健康监测,末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不得外出;本地无固定住所的人员,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B类健康驿站,落实“3+3”居家健康监测,末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不得外出。
晋中
1、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2、3、5、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2、省内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凭山西健康码绿码可在省内有序通行。运城1、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市、区,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赋红码,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2、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市其他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赋黄码,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实“四天三检”措施(入运后72小时内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
忻州1、对14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忻返忻人员赋红码,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
2、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阳性感染者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忻返忻人员赋黄码,提示本人做好个人防护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本地有居所者,移交所属社区,在木地无居所者,引导其前往“健康驿站”(黄码酒店),实行“3+2”居家健康监测,在完成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禁止聚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临汾1、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临人员赋红码,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2、3、5、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
2、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临人员赋黄码,在第一落点填写《承诺书》后,实施“7+5”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分别于第1、2、3、5、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
吕梁1、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吕返吕人员,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
2、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吕返吕人员要提示本人做好个人防护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
关于
“山西省各市县赋码申诉电话”
公告
山西省疫情防控办
“五一”假期健康提示
当前,全国疫情继续呈现点多面广态势,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将进一步扩大。为有效控制和减少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省人民身体健康,省疫情防控办提示如下:
一、提倡就地过节
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京。出行前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出发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措施,出行前备足个人防护用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省内人员持健康码绿码有序流动,不得层层加码。
二、严控聚集活动
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网吧、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按75%限流开放,防止人员拥挤。线下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
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承办50人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三、做好健康管理
公众在进入酒店、餐饮店、图书馆、商超、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时,要规范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描场所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持续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
四、科学收取快递
请公众科学规范收取快递,尽量减少从境外邮购物品。
取件前,佩戴好口罩和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取件时,与快递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在快递点的交流和停留时间;
取件后,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喷洒或擦拭快递表面,尽量在户外就地拆封快递,如需回家拆封,拆封前不要与其他物品放在一起,外包装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妥善处理;
拆封后,应及时摘下手套,用流动水加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进行手部消毒。
五、积极接种疫苗
按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仍然是预防感染,特别是降低重症和死亡的有效手段。按程序开展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可以迅速提升抗体水平,增强疫苗免疫效果。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和加强免疫接种,60岁以上特别是80岁以上无禁忌的老年人要积极主动接种疫苗,为保护自身健康、尽快控制疫情贡献力量。2022年4月30日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
2022年4月29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4例(太原市清徐县2例、朔州市应县2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81例,治愈出院243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病例38例(太原市小店区1例、太原市万柏林区2例、太原市晋源区2例、太原市清徐县28例、朔州市应县5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
2022年4月29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137例,治愈出院137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
2022年4月29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境外输入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2例(太原市小店区1例、太原市迎泽区1例、太原市清徐县20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55例(太原市小店区1例、太原市杏花岭区1例、太原市万柏林区1例、太原市晋源区1例、太原市清徐县142例、太原市阳曲县1例、朔州市应县6例、境外输入2例)。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8137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当日解除医学观察664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964人。
本土新增,1410+9293!
29日0时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410例(上海1249例,北京48例,广东28例,四川26例,吉林20例,浙江8例,山东8例,内蒙古6例,江苏5例,湖南3例,黑龙江2例,江西2例,河南2例,新疆2例,辽宁1例),含101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上海985例,吉林13例,浙江5例,山东4例,北京2例,广东2例,辽宁1例,湖南1例)。新增死亡病例47例,均为本土病例,在上海;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本土病例3095例(上海2807例,吉林151例,黑龙江59例,广东13例,浙江10例,江西10例,江苏9例,山东8例,福建7例,海南5例,山西4例,河南4例,广西4例,湖南1例,云南1例,陕西1例,青海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8224人。
29日0时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293例(上海8932例,辽宁85例,江西68例,新疆40例,吉林35例,山东31例,浙江22例,安徽19例,广东16例,江苏15例,四川10例,北京6例,云南4例,黑龙江3例,河南3例,河北2例,湖北1例,广西1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445例(上海13605例,吉林375例,江苏97例,安徽79例,河北59例,河南34例,湖北30例,山东29例,江西28例,山西22例,黑龙江20例,福建15例,浙江13例,辽宁10例,广西9例,广东6例,云南6例,青海3例,甘肃2例,海南1例,四川1例,陕西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013例(无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91036例(境外输入589例)。
▋来源:国家卫健委、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健康山西官微、山西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太原广播电视台、山西日报、新华社
编辑/吕雁
主任/赵一兆
监制/秦瑜斌 杨雅菲